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4月30日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对外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2、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考察;组织东胜区经贸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机构进行联络。
3、根据东胜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东胜区参加国际展展览会、博览会活动,负责东胜区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工作;主办或承办在我区举办的各种展(博)览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区会展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业务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本地区会展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展会及重大节庆活动监管工作。
4、负责服装纺织品、化工产品等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及其它涉外商事单据的认证等;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外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代办涉外商事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等业务;办理经济贸易、仲裁和调解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5、代理东胜区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及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开展技术贸易等工作。
6、组织开展经贸信息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及资信调查服务。
7、配合市贸促会与各旗区贸促支会共同完成国际商会的各项工作。
8、完成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二级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单位设置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共有机构数是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0家。
2021年编制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8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10人,比上年净增加4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比上年净增加4人,其原因是新增工作调动人员;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增加0人,其原因是2020年年末及上年均无在职人员退休。
2、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贸易促进委员会 |
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 |
|
1 |
无局本级 二级单位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无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9万元,增长57.69%,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工作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12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9万元,增长57.69%,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工作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5.1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00万元,占比0.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6万元,占比92.01%;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比7.9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贸易交流、投资促进、组展参展、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5.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99.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贸易交流、投资促进、组展参展、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3.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9.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由于本部门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差异。主要是本部门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差异。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差异。主要是由于本部门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万元,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0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调动人员,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2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00%。
2021年,本部门无50万元及以上金额预算项目,所以无需要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2021年,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0477-5100203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