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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来源: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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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职责
  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8、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政治部、执法督查室,设二级事业单位信息化中心,与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99.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0.69万元,下降42.36 %,减少主要是由于重度精神障碍补贴款专项控制为三级以上才予以发放。
  支出预算599.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0.69万元,下降42.36 %,减少主要是由于重度精神障碍补贴款专项控制为三级以上才予以发放。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5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11万元,占比72.58%;项目支出164.4万元,占比27.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重度精神障碍补贴款发放、政法干警保险缴纳、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发放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9.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07.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2.0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重度精神障碍补贴款发放、政法干警保险缴纳、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发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0.3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员工养老保险等的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1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3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员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4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6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4 万元,比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在职员工的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无。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25%。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6.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2.5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1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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