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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1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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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区委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研究东胜区政法工作,推进平安东胜、法治东胜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祖国北部边疆安宁,确保东胜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东胜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东胜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东胜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东胜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东胜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东胜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区反邪教协会。

(十)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东胜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财务不独立的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1.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有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维稳指导与反邪教协调室、社会治理与综治督导室、督导考评室、执法监督室、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

本单位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人数10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6名,辅岗10名,设书记1名(由区委领导兼任),副书记4名(实配3名)。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东胜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中心(财务不独立)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预算总收入793.32万元,2020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55万元,本年决算总收入762.54万元,收入数与预算相比,减少3.88%,主要原因:综治、扫黑专项支出有所减少。2020年度总支出预算数793.32万元,本年决算总支出763.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支出数与预算相比,减少3.72%,主要原因:综治、扫黑专项支出有所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3.32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762.30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91%,主要原因:综治、扫黑专项支出有所减少。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793.32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63.75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73%,主要原因:综治、扫黑专项支出有所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64.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62.5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5万元;支出总计764.0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24万元,增长12.40%;支出总计增加84.24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2020年度我单位承办第四届全市政法系统职工运动会,新增全市政法系统运动会专项支出;三是根据市域治理相关工作的开展要求,新增市域治理专项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6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3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6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50万元,占66.80%;项目支出253.29万元,占33.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3.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4万元;支出总计763.85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4.00万元,增长12.40%;支出增加84.00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2020年度我单位承办第四届全市政法系统职工运动会,新增全市政法系统运动会专项支出;三是根据市域治理相关工作的开展要求,新增市域治理专项支出。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46万元,占67.10%;项目支出250.65万元,占32.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32万元、津贴补贴200万元、奖金7.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3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6.72、住房保障缴费39.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万元,较上年增加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公用经费2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3万元、印刷费1.56万元、手续费0.00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38万元、福利费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98万元,较上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人员经费中的公务交通补助记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里,2020年度账务处理时对公务交通补助记入科目进行调整,记入人员经费里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4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49.7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29.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响应上级规定精简“三公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占96.9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3.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用于日常业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及扫黑除恶督查,车均运维费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规定精简“三公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黑龙江桦南县委员会学习考察网格化管理服务运行经验和做法。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规定精简“三公支出。

(八)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比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5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65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 ”政法干警保险 ”、军转干部工资 防范经费 ”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5万元。我单位未对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 ”政法干警保险 ”、军转干部工资 防范经费 ”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48.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完成了100%工作量,已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款项未支付,未全部执行完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2. 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8.16万元(其中,本级预算资金92.16万元,上级预算资金26万元),执行数为106.92万元(其中,本级拨付资金80.92万元,上级拨付资金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完成对805名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补贴发放,完成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

3. 政法干警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及时完成本年度1799名政法干警保险缴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4. 军转干部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本单位管理的8名军转干部权益,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资金全部用于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的发放,全年共计需要支出11.52万元(现行发放标准:按季度发放,8人,每人每季度3600元),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存在资金缺口1.52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协调,争取下年度预算足额安排资金。

5. 防范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完成提升公众防范邪教意识,增强公众对邪教危害性的知晓度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

以下为按项目顺序列示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一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龙(04778380810)

主管部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29

10

48.33%

4.8

 

其中:财政拨款

60

2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完成100%工作量

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完成100%工作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综治维稳宣传

20

≧5次

5

20

 

 

保障综治及扫黑业务用车运行

20

≧1辆

1

20

 

 

时效指标

针对性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

20

≧100%

100%

20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率

30

2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10

≧100%

100%

10

 

总分

100

 

9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龙(04778380810)

主管部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8.16

106.92

10

90.49%

9

 

其中:财政拨款

118.16

106.9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进行补贴,维护社会稳定。

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进行补贴,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补贴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

30

≧805人

805

30

 

 

时效指标

每半年发放一次及时率

30

≧100%

100%

30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监护人补贴,维护社会稳定。

30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监护人满意度

10

≧100%

10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干警保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永(04778381350

主管部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

7.2

10

90.00%

9

 

其中:财政拨款

8

7.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及时完成年度政法干警保险缴纳工作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及时完成年度政法干警保险缴纳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保障全区在职政法干警保险缴纳

30

1799

1799

30

 

 

时效指标

保险缴纳的及时性

30

≧100%

100%

30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政法干警工作积极性

30

28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法干警满意度

10

≧100%

100%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军转干部工资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永(04778381350)

主管部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本单位管理的军转干部权益,及时发放生活补助

保障本单位管理的军转干部权益,及时发放生活补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完成对8名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发放

30

≧8名

8

30

 

 

时效指标

按季度发放及时率

30

≧100%

100%

30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军转干部权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军转干部满意度

10

≧100%

10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防范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房栏柱(04778381007

主管部门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

24.92

10

99.68%

9.9

 

其中:财政拨款

25

24.9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公众防范邪教意识,增强公众对邪教危害性的知晓度

通过开展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公众防范邪教意识,增强公众对邪教危害性的知晓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完成4次反邪教宣传

30

4

4

30

 

 

开展4次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

30

4

4

30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众防范邪教意识

30

2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10

≧90%

100%

10

 

总分

100

 

9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补贴款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4万元,比2019年减少12.76万元,降低34.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人员经费中的公务交通补助记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里,2020年度账务处理时对公务交通补助记入科目进行调整,记入人员经费里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74万元,比2019年减少12.76万元,降低34.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人员经费中的公务交通补助记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里,2020年度账务处理时对公务交通补助记入科目进行调整,记入人员经费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54万元,比2019年增加64.34万元,增长125.70%,主要原因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打造区综治中心,按照要求进行了硬件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37万元,比2019年增加88.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打造区综治中心,采购智慧送达平台系统集成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主要用于其他用车2(实际保有车辆为1辆,另1辆待核减),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及扫黑除恶督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刚           联系电话:0477-8381350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六部分 附件

详见附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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